关于做好基础医学院2016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
各学科:
我校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已完成报到及学籍注册工作,为保证新生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,现将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2016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仍采用线下完成、系统导入的模式。
二、具体要求如下:
1、各学科组织学生在导师及学科负责人指导下,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。
2、学生个人培养计划(课程列表不含必修环节)一式四份,需学生签字、导师签字、学院(学系)盖章(学生保存一份、学院(学系)保存一份,上报研究生院一份),如有特殊情况需附情况说明。
3、材料上报:10月9日前报送基础医学院教科办。邮箱:。
4、注意事项
(1)各专业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的唯一依据,学分要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。
(2)选修课程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课,培养计划制定后,所选课程不得随意更改。
附件:个人培养计划课程列表
联系人:王爽
联系电话:83780050
基础医学院教科办
2016年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