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校行政各部门、校直属各单位:
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表决,决定授予毕业博士研究生张然1人经济学博士学位,尹红丽等2人理学博士学位,张世明等9人工学博士学位,孙玲玲等17人医学博士学位,王磊1人管理学博士学位;授予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苑爱云等55人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;授予硕士研究生张玉娟等60人经济学硕士学位,张文慧等56人法学硕士学位,段文迎等92人文学硕士学位,傅宏等9人教育学硕士学位,张鹏等12人历史学硕士学位,徐静等120人理学硕士学位,何昆鹏等239人工学硕士学位,李培杰等441人医学硕士学位,李毅江等99人管理学硕士学位,高晋等31人艺术学硕士学位,杨文经等22人金融硕士专业学位,鞠聪慧等10人保险硕士专业学位,柳力萍等79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,陈国梅等46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,方淑等42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,杜莹莹等46人翻译硕士专业学位,柳见亮等336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,冯璇等437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,车晓倩等28人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,陈姿宇等19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,贾琳琳等8人护理硕士专业学位,吴春燕等60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,盖晓等65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,李宝卿等8人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,张婉冰等12人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,王颖等29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。授予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王越等308人法学学士学位,赵宏志等2559人工学学士学位,王亦函等1548人管理学学士学位,周赟等116人教育学学士学位,黄秀娃等640人经济学学士学位,毛琳娜等778人理学学士学位,周雯汐等36人历史学学士学位,洪雅等1596人文学学士学位,袁慧君等698人医学学士学位,朱燕飞等22人哲学学士学位;授予宋歌等58人第二专业法学学士学位,袁孟林等190人第二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,颜义霖等170人第二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,邹曼利等21人第二专业理学学士学位,余晓悦等63人第二专业文学学士学位;授予来华留学的本科毕业生朴宝美等24人文学学士学位,lobo amara等11人医学学士学位。
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,授予博士学位实行异议期制度,异议期三个月,时间从2016年6月16日开始到2016年9月16日结束,异议期内无异议者,其博士学位授予的时间自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为了严肃学位授予纪律,提高学位授予质量,学位授予名单将于6月16日在校园网上公示,公开接受师生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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